(2017)吉0282执1334号
裁判日期: 2017-08-09
公开日期: 2017-09-19
案件名称
李福刑事追缴违法所得款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桦甸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桦甸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桦甸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0282执1334号李福、杨明:本院执行的李福刑事追缴违法所得款一案中,本院已将公安机关交付的186800.00元,按比例发放给杨明2896.37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八月九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