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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冀0802执779号

裁判日期: 2017-08-09

公开日期: 2017-11-08

案件名称

尹继东与被执行人刘国双继承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承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冀0802执779号��继东、刘国双: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尹继东与被执行人刘国双继承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国双履行了执行内容,给付申请执行人标的款12800.00元,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九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