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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1821执612号之一

裁判日期: 2017-08-09

公开日期: 2018-06-25

案件名称

钱大湖、黄月洪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佛冈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佛冈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钱大湖,黄月洪,李某1,李发强,黎燕玲,黄某1,黄国南,廖丽芳,张明华,张榕根,张春带,张榕添,邓国法,陆社育,熊庭如,黄富成,黄亦章,朱瑞琼,何志文,佛冈县石角镇风云网吧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全文

广东省佛冈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粤1821执612号之一申请执行人钱大湖,男,1975年9月11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冈县。申请执行人黄月洪,女,1978年8月13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冈县。被执行人李某1,男,2000年6月21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冈县。法定代理人李发强,男,1975年3月25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冈县。法定代理人黎燕玲,女,1979年3月21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东省佛冈县。被执行人李发强,男,1975年3月25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冈县。被执行人黎燕玲,女,1979年3月21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东省佛冈县。被执行人黄某1,男,2001年7月29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冈县。法定代理人黄国南,男,1974年6月10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东省佛冈县。法定代理人廖丽芳,女,1980年12月5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东省佛冈县。被执行人黄国南,男,1974年6月10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东省佛冈县。被执行人廖丽芳,女,1980年12月5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东省佛冈县。被执行人张明华,男,1999年5月27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冈县。法定代理人张榕根,男,成年人,汉族,住广东省佛冈县。法定代理人张春带,女,1970年8月22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冈县。被执行人张榕根,男,成年人,汉族,住广东省佛冈县。被执行人张春带,女,1970年8月22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冈县。被执行人张榕添,男,1996年1月25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冈县。委托代理人官永红,女,1966年9月26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冈县。被执行人邓国法,男,1997年6月19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冈县。法定代理人熊庭如,女,1946年9月15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英德市。被执行人陆社育,男,1950年8月20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东省佛冈县。被执行人熊庭如,女,1946年9月15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英德市。被执行人黄富成,男,1998年8月29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冈县。法定代理人黄亦章,男,1974年2月5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冈县。法定代理人朱瑞琼,女,成年人,汉族,住广东省佛冈县。被执行人黄亦章,男,1974年2月5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冈县。被执行人朱瑞琼,女,成年人,汉族,住广东省佛冈县。被执行人何志文,男,成年人,汉族,住广东省佛冈县。被执行人佛冈县石角镇风云网吧,地址:广东省佛冈县。投资人何志文。本院在执行钱大湖、黄月洪申请执行李某1、李发强、黎燕玲、黄某1、黄国南、廖丽芳、张明华、张榕根、张春带、张榕添、邓国法、陆社育、熊庭如、黄富成、黄亦章、朱瑞琼、何志文、佛冈县石角镇风云网吧生命权纠纷一案中,于2016年7月27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相关规定,裁定如下:查封、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李发强所有的位于佛冈县××镇××路××花园××栋××梯××房。(粤房地权证佛字第××号)查封期限为三年即从2017年8月11日起至2020年8月10日止。本裁定书立即执行。审判长  廖伟集审判员  李启初审判员  李汝能二〇一七年八月九日书记员  张帮超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