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211民初668号
裁判日期: 2017-08-09
公开日期: 2017-10-12
案件名称
668于海与徐振、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无锡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无锡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于海,徐振,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无锡中心支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第六十五条第一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2年)》: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第十条第一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第十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