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晋0525执保47号
裁判日期: 2017-08-09
公开日期: 2017-10-12
案件名称
孔林香与张军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泽州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泽州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泽州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晋0525执保47号申请人孔林香与被申请人尚战胜、张军、王潞明、王凯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孔林香于2017年8月3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尚战胜、张军、王潞明、王凯凯的银行存款280元。本院民事审判一庭于2017年8月3日移送执行局执行。经本院查询,查询到足额财产,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已对被申请人张军名下的存款予以冻结,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2017)晋0525执保47号案保全完毕。二〇一七年八月九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