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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晋0525执保47号

裁判日期: 2017-08-09

公开日期: 2017-10-12

案件名称

孔林香与张军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泽州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泽州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泽州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晋0525执保47号申请人孔林香与被申请人尚战胜、张军、王潞明、王凯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孔林香于2017年8月3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尚战胜、张军、王潞明、王凯凯的银行存款280元。本院民事审判一庭于2017年8月3日移送执行局执行。经本院查询,查询到足额财产,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已对被申请人张军名下的存款予以冻结,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2017)晋0525执保47号案保全完毕。二〇一七年八月九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