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0626民初2487号
裁判日期: 2017-08-09
公开日期: 2017-10-19
案件名称
樊博与王世清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乌审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樊博,王世清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乌审旗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内0626民初2487号原告樊博,公民身份号码×××,男,1984年4月1日出生,汉族,农民。被告王世清,男,汉族,现住鄂尔多斯市蒙阿胶有限责任公司院内。本院受理原告樊博诉被告王世清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樊博于2017年8月9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王世清的起诉。本院认为,原告樊博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樊博撤回对被告王世清的起诉。案件受理费175元,由原告樊博承担。审判员 杨海堂二〇一七年八月九日书记员 杨 静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