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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闽0881民初922号

裁判日期: 2017-08-09

公开日期: 2017-10-30

案件名称

原告曾阿帮与被告赖积林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漳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漳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曾阿帮,赖积林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闽0881民初922号原告:曾阿帮,男,1971年10月17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漳平市,被告:赖积林,男,1977年9月25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漳平市,原告曾阿帮与被告赖积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6月21日立案。原告曾阿帮于2017年8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曾阿帮以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为由申请撤诉,该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曾阿帮撤诉。本案受理费920元,减半收取计460元,由曾阿帮负担。审判员 陈    霖二〇一七年八月九日书记员 陈灵芝(代)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