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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611执725号

裁判日期: 2017-08-09

公开日期: 2017-10-25

案件名称

法院

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通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611执725号董佳荧:南通港达运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董佳荧被执行人与南通港达运输有限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董佳荧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南通港达运输有限公司协助办理车辆过户登记,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将车牌号为苏F×××××重型自卸货车过户到申请执行人董佳荧名下。关于苏F×××××重型自卸货车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及商业险保单申请执行人董佳荧同意自行办理;另申请执行人董佳荧自愿承担案件受理费900元,至此,申请执行人董佳荧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苏0611民初50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九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