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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津0106执1859号

裁判日期: 2017-08-09

公开日期: 2017-08-31

案件名称

赵静顺、王喆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06执1859号申请执行人:赵静顺,男,1963年9月21日出生,住天津市红桥区。被执行人:王喆,男,1994年2月10日出生,住天津市西青区。申请执行人赵静顺与被执行人王喆侵权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津0106民初4590号民事判决书,该案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孙国起二〇一七年八月九日书记员  董 锴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