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6执1859号
裁判日期: 2017-08-09
公开日期: 2017-08-31
案件名称
赵静顺、王喆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06执1859号申请执行人:赵静顺,男,1963年9月21日出生,住天津市红桥区。被执行人:王喆,男,1994年2月10日出生,住天津市西青区。申请执行人赵静顺与被执行人王喆侵权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津0106民初4590号民事判决书,该案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孙国起二〇一七年八月九日书记员 董 锴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