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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渝0236执192号

裁判日期: 2017-08-09

公开日期: 2018-09-20

案件名称

吴凡与尤胡容婚约财产纠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法院

奉节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奉节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吴凡,尤胡容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渝0236执192号申请执行人:吴凡,男,1989年3月2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重庆市巫山县。被执行人:尤胡容,女,1992年10月6日出生,汉族,居民,住重庆市奉节县。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未执行到债权。经查询,被执行人银行、车管、土地、房管部门,被执行人暂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本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名单,因被执行人尤胡容无法查找下落,本院依法纳入临空系统,现本案暂无法执行完毕,经申请人同意,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陈劲松审判员  吴遵友审判员  马 妮二〇一七年八月九日书记员  陈天敏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