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粤1821执612号之二
裁判日期: 2017-08-09
公开日期: 2018-06-25
案件名称
钱大湖、李某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佛冈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佛冈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钱大湖,李某1,李某2,黎某,黄某1,黄某2,廖某,张某1,张某2,张某3,张榕添,邓国法,陆社育,黄富成,黄某3,朱某,何志文,佛冈县石角镇风云网吧
案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全文
广东省佛冈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粤1821执612号之二申请执行人钱大湖,男,1975年9月11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冈县。被执行人李某1,男,2000年6月21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冈县。法定代理人李某2,男,1975年3月25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冈县。法定代理人黎某,女,1979年3月21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东省佛冈县。被执行人李某2,男,1975年3月25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冈县。被执行人黎某,女,1979年3月21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东省佛冈县。被执行人黄某1,男,2001年7月29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冈县。法定代理人黄某2,男,1974年6月10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东省佛冈县。法定代理人廖某,女,1980年12月5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东省佛冈县。被执行人黄某2,男,1974年6月10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东省佛冈县。被执行人廖某,女,1980年12月5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东省佛冈县。被执行人张某1,男,1999年5月27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冈县。法定代理人张某2,男,成年人,汉族,住广东省佛冈县。法定代理人张某3,女,1970年8月22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冈县。被执行人张某2,男,成年人,汉族,住广东省佛冈县。被执行人张某3,女,1970年8月22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冈县。被执行人张榕添,男,1996年1月25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冈县。委托代理人官永红,女,1966年9月26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冈县。被执行人邓国法,男,1997年6月19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冈县。法定代理人被某,女,1946年9月15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英德市。被执行人陆社育,男,1950年8月20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东省佛冈县。被某,女,1946年9月15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英德市。被执行人黄富成,男,1998年8月29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冈县。法定代理人黄某3,男,1974年2月5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冈县。法定代理人朱某,女,成年人,汉族,住广东省佛冈县。被执行人黄某3,男,1974年2月5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冈县。被执行人朱某,女,成年人,汉族,住广东省佛冈县。被执行人何志文,男,成年人,汉族,住广东省佛冈县。被执行人佛冈县石角镇风云网吧,地址:广东省佛冈县。投资人何志文。本院在执行钱大湖、黄月洪申请执行李某1、李某2、黎某、黄某1、黄某2、廖某、张某1、张某2、张某3、张榕添、邓国法、陆社育、熊庭如、黄富成、黄某3、朱某、何志文、佛冈县石角镇风云网吧生命权纠纷一案中,由于申请执行人的担保义务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解除对申请执行人钱大湖、黄月洪所有的位于佛冈县××镇××路××巷××号××梯××房(产权证号:××××××)一套的查封。本裁定书立即执行。审判长 廖伟集审判员 李启初审判员 李汝能二〇一七年八月九日书记员 张帮超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