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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203执恢54-2号

裁判日期: 2017-08-09

公开日期: 2018-01-02

案件名称

张慧丽、孙佰宁诉姜长顺追偿权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开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豫0203执恢54-2号姜长顺:本院已立案执行张慧丽、孙佰宁申请执行你追偿权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本院决定:限你于2017年8月15日前,按照本院(2016)豫0203民初692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强制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