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0827执保28号
裁判日期: 2017-08-09
公开日期: 2017-12-11
案件名称
商运河、陶东岭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鱼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鱼台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商运河,陶东岭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
全文
山东省鱼台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鲁0827执保28号申请执行人商运河。被执行人陶东岭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鱼台县人民法院(2017)鲁0827民初178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依法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查询、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财产。本裁定书即日生效。审判员 张新虎二〇一七年八月九日书记员 郭环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