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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晋0624执228号

裁判日期: 2017-08-09

公开日期: 2017-12-28

案件名称

季渊文与张天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怀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怀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怀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晋0624执228号申请执行人:季渊文,男,汉族,1990年5月5日生,现住怀仁县金沙滩镇小东庄村***号。被执行人:张天佑,男,汉族,1992年2月1日生,现住怀仁县盐丰营村***号。申请执行人季渊文与被执行人张天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6618.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贺 军二〇一七年八月九日书记员 魏贯中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