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晋0624执228号
裁判日期: 2017-08-09
公开日期: 2017-12-28
案件名称
季渊文与张天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怀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怀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怀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晋0624执228号申请执行人:季渊文,男,汉族,1990年5月5日生,现住怀仁县金沙滩镇小东庄村***号。被执行人:张天佑,男,汉族,1992年2月1日生,现住怀仁县盐丰营村***号。申请执行人季渊文与被执行人张天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6618.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贺 军二〇一七年八月九日书记员 魏贯中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