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赣0323执恢68号
裁判日期: 2017-08-09
公开日期: 2017-12-05
案件名称
江西中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芦溪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芦溪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赣0323执恢68号江西中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义乌市中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芦溪分公司:本院执行的江西中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浙江省义乌市中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芦溪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浙江省义乌市中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芦溪分公司自动履行,执行金额1961745.0万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