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6执1872号
裁判日期: 2017-08-09
公开日期: 2017-08-15
案件名称
机杨彦英、王艳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06执1872号申请执行人:杨彦英,女,1958年6月30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河西区。被执行人:王艳,女,1972年1月29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北辰区。申请执行人杨彦英与被执行人王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津0106民初2301号民事判决书,该案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王 刚二〇一七年八月九日书记员 方仁杰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