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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青0103执407号

裁判日期: 2017-08-09

公开日期: 2017-12-01

案件名称

甘玉莲、李婷与王永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青0103执407号申请执行人:甘玉莲、李婷被执行人:王永梅本院执行的申请人甘玉莲、李婷与被执行人王永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在本院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王永梅自动履行,履行金额为377043元,申请人已认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审判员  高振武二〇一七年八月九日书记员  李龙德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