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青0103执407号
裁判日期: 2017-08-09
公开日期: 2017-12-01
案件名称
甘玉莲、李婷与王永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青0103执407号申请执行人:甘玉莲、李婷被执行人:王永梅本院执行的申请人甘玉莲、李婷与被执行人王永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在本院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王永梅自动履行,履行金额为377043元,申请人已认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审判员 高振武二〇一七年八月九日书记员 李龙德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