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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鄂0106执1228号

裁判日期: 2017-08-09

公开日期: 2017-09-29

案件名称

殷勇、张显梅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殷勇,张显梅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鄂0106执1228号申请执行人殷勇,男,1982年4月19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正阳县。被执行人张显梅,女,1963年6月23日出生,汉族,现住武汉市武昌区。本院于2016年12月5日作出(2016)鄂0106民初495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诉讼保全查封了被告张显梅名下所有的位于武汉市江汉区精武路A地块1栋/单元4层3号房屋(合同备案号:市150214990号,建筑面积:154.85平方米)。现因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且申请执行人殷勇向本院书面申请解除对该房屋的查封。据此,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解除对被执行人张显梅名下所有的位于武汉市江汉区精武路A地块1栋/单元4层3号房屋(合同备案号:市150214990号,建筑面积:154.85平方米)的查封。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舒光明二〇一七年八月九日书记员  杨 涛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