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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01执指字第776号

裁判日期: 2017-08-09

公开日期: 2017-11-22

案件名称

蒲吉林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四川省成都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指 定 决 定 书(2017)川01执指字第776号成都市金堂县人民法院:关于本院移送执行蒲吉林没收财产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21日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2017)川01执2147号,执行依据为(2004)成刑初字第69号刑事判决。申请执行标的为53500元。为便于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研究决定,将该案指定你院执行。二〇一七年八月九日附:1.(2017)川01执2147号卷宗材料2.联系人及电话:蒲红兵028-88612253。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