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川01执指字第776号
裁判日期: 2017-08-09
公开日期: 2017-11-22
案件名称
蒲吉林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四川省成都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指 定 决 定 书(2017)川01执指字第776号成都市金堂县人民法院:关于本院移送执行蒲吉林没收财产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21日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2017)川01执2147号,执行依据为(2004)成刑初字第69号刑事判决。申请执行标的为53500元。为便于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研究决定,将该案指定你院执行。二〇一七年八月九日附:1.(2017)川01执2147号卷宗材料2.联系人及电话:蒲红兵028-88612253。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