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苏0281民初8937号

裁判日期: 2017-08-07

公开日期: 2017-09-19

案件名称

8937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江阴市星宇娱乐宫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江阴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阴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江阴市星宇娱乐宫

案由

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苏0281民初8937号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商务楼401室。法定代表人:邹建华,该协会总干事。委托诉讼代理人:周丽玲,江苏禾汇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邓大健,江苏禾汇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被告:江阴市星宇娱乐宫,住所地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环北路***号。法定代表人:张晔。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诉被告江阴市星宇娱乐宫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5日立案。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于2017年8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江阴市星宇娱乐宫的起诉。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团管理协会申请撤诉,自愿、合法,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撤诉。案件受理费70元,减半收取计35元(中国音像著作权集团管理协会已预交),由中国音像著作权集团管理协会负担。审判员  徐芝若二〇一七年八月七日书记员  郁明明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