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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0822执338号

裁判日期: 2017-08-07

公开日期: 2017-09-15

案件名称

张兆强与杨召林、范忠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磴口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磴口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磴口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内0822执338号张兆强、杨召林、范忠:申请执行人张兆强依据(2015)磴隆初字第150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杨召林、范忠合同纠纷一案,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已于2017年8月7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附:1、申请执行标的30550元。2、执行费359元。执行员  刘飞二〇一七年八月七日书记员  吴强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