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0822执338号
裁判日期: 2017-08-07
公开日期: 2017-09-15
案件名称
张兆强与杨召林、范忠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磴口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磴口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磴口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内0822执338号张兆强、杨召林、范忠:申请执行人张兆强依据(2015)磴隆初字第150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杨召林、范忠合同纠纷一案,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已于2017年8月7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附:1、申请执行标的30550元。2、执行费359元。执行员 刘飞二〇一七年八月七日书记员 吴强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