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813民初703号
裁判日期: 2017-08-07
公开日期: 2018-09-25
案件名称
陈军与翁付俊、翁加飞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淮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军,翁付俊,翁加飞,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苏0813民初703号原告:陈军,男,汉族,1974年4月14日出生,住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被告:翁付俊,男,汉族,1977年1月12日出生,住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被告:翁加飞,男,汉族,1988年2月20日出生,住江苏省苏州市平江区。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住所地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158号。负责人:钱红,该公司���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穆家锁,该公司员工。原告陈军与被告翁付俊、翁加飞、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3月15日立案,先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后因案情复杂,转换为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于2017年8月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陈军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翁付俊、翁加飞经本院公告开庭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陈军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车损4030元;2.被告承担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2017年1月25日11时14分,被告翁付俊驾驶车牌号为苏E×××××的小型客车,沿洪泽区太湖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车盛汽修前时,与严金花驾驶的车牌号为苏E×××××的小型客车发生追尾碰撞,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认定被告翁付俊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的车辆经被告太平洋保险公司定损,在淮安市4S店维修花去修理费4030元。翁付俊驾驶的车辆登记车主为被告翁加飞,在被告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等。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诉至法院。被告翁付俊、翁加飞未作答辩。被告太平洋保险公司提供答辩状辩称,事故事实、责任认定、车损4030元均予认可;诉讼费不再保险赔付范围,被告公司从未拒绝赔付,积极联系原告理赔事宜,但原告坚持要求诉至法院造成的额外诉讼费用,应由原告负担。原告围绕诉讼请求依法当庭提交了证据:事故认定书、被告的驾驶证及行驶证、交强险保单、增值税发票、出险车辆信息表,本院对上述证据进行了审查,认定原告所举的证据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本院认定事实如下:2017年1月25日11时14分,被告翁付俊驾驶车牌号为苏E×××××的小型客车,沿洪泽区太湖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车盛汽修前时,与严金花驾驶的车牌号为苏E×××××的小型客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认定被告翁付俊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的车辆经被告太平洋保险公司定损,在淮安市4S店维修花去修理费4030元。严金花驾驶的车辆登记车主为原告,翁付俊驾驶的车辆登记车主为被告翁加飞,在被告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诉至法院。本院认为,被告翁付俊驾驶的车辆在被告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翁付俊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被告太平洋保险公司对原告车辆的维修费用及理赔均予认可,故原告主张的维修费用应由太平洋保险公司理赔。原告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被告翁付俊、翁加飞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综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陈军赔偿损失4030元。二、驳回原告陈军要求被告翁付俊、翁加飞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650元,由被告翁付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审 判 长 吴克成人民陪审员 郁素娟人民陪审员 陈如圣二〇一七年八月七日书 记 员 王文惠附:相关法律条文《最高人民法院》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