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102执保58号
裁判日期: 2017-08-07
公开日期: 2017-11-07
案件名称
申请人林飞棋与被申请人黄友武、邓艮生财产保全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永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02执保58号林飞棋:你在本院审理的你与黄友武、邓艮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17年7月24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于2017年7月26日作出(2017)湘1102民初1738号民事裁定书:查封、冻结被申请人黄友武、邓艮生在永州植物园内承建围墙工程款111,010元,现保全事项已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通知如下:保全完毕。二〇一七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