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冀0522民初624号

裁判日期: 2017-08-07

公开日期: 2018-05-29

案件名称

李国全、米兰等与董彦彦等共有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临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城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国全,米兰,董彦彦,李梓磊

案由

共有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河北省临城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冀0522民初624号原告:李国全,男,1964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河北省临城县。原告:米兰,女,1962年6月15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河北省临城县。被告:董彦彦,女,1989年7月22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柏乡县。被告:李梓磊,男,2013年9月1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柏乡县。原告李国全、米兰与被告董彦彦、李梓磊共有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1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本院经审查认为,该案案情复杂,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判员  杨晓红二〇一七年八月七日书记员  庞艺萌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