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冀0522民初624号
裁判日期: 2017-08-07
公开日期: 2018-05-29
案件名称
李国全、米兰等与董彦彦等共有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临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城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国全,米兰,董彦彦,李梓磊
案由
共有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河北省临城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冀0522民初624号原告:李国全,男,1964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河北省临城县。原告:米兰,女,1962年6月15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河北省临城县。被告:董彦彦,女,1989年7月22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柏乡县。被告:李梓磊,男,2013年9月1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柏乡县。原告李国全、米兰与被告董彦彦、李梓磊共有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1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本院经审查认为,该案案情复杂,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判员 杨晓红二〇一七年八月七日书记员 庞艺萌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