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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684执3072号

裁判日期: 2017-08-07

公开日期: 2017-10-12

案件名称

陈海春3072劳务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684执3072号申请执行人:顾惠根���执行人:赵华关于顾惠根与赵华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29060.00元,执行费为人民币336.00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赵华已履行了人民币28800元,余款申请人顾惠根自愿表示放弃。至此,本院执行的(2017)苏0684民初72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执结。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七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