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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闽0426刑初198号

裁判日期: 2017-08-07

公开日期: 2017-11-15

案件名称

郑开炼、陈名鑫交通肇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尤溪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尤溪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某1,于某1,陈某,黄某2,黄某3,黄某4,姜某,郑开炼,陈名鑫,严朝钎,黄荣钦,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市分公司

案由

交通肇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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