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0102执1007号
裁判日期: 2017-08-07
公开日期: 2018-07-18
案件名称
武建东与张延威、韦宏超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哈尔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武建东,张延威,韦宏超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0102执1007号申请执行人:武建东。被执行人:张延威。被执行人:韦宏超。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武建东与被执行人张延威、韦宏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协议,该协议正在履行中,申请执行人同意程序终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未按协议履行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孙鸣辉审 判 员 徐大庆审 判 员 许文彬二〇一七年八月七日法官助理 李占鹏书 记 员 李思聪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