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1821民初912号
裁判日期: 2017-08-07
公开日期: 2017-11-14
案件名称
邝成育与罗显茅相邻关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佛冈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佛冈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邝成育,罗显茅
案由
相邻关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广东省佛冈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粤1821民初912号原告:邝成育,男,1983年12月4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冈县。被告:罗显茅,女,1970年2月8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冈县。原告邝成育与被告罗显茅相邻关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5月24日立案。原告于2017年8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邝成育申请撤诉,是其自行处分诉讼权利的行为,未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邝成育撤回起诉。本案受理费25元,由原告邝成育负担。审判员 王惠民二〇一七年八月七日书记员 朱洁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