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0502执保36号
裁判日期: 2017-08-07
公开日期: 2017-09-12
案件名称
马东平与任惠忠财产保全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水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甘0502执保36号马东平、任惠忠:马东平申请执行任惠忠诉前财产保全一案中,本院已依法冻结被保全人任惠忠名下银行存款2129.67元、宁AU97**宝马牌轿车1辆及位于银川市兴庆区城区民生小区6号楼4单元401室(产权证号:0457**)房屋1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审判员 陈 刚二〇一七年八月七日书记员 庞彦斌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