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126刑初453号
裁判日期: 2017-08-07
公开日期: 2018-07-12
案件名称
(2017)湘1126刑初453号被告人何仁田、何鹏兵、刘顺田、罗国义妨害公务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宁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远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何仁田,何鹏兵,刘顺田,罗国义
案由
妨害公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