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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126刑初453号

裁判日期: 2017-08-07

公开日期: 2018-07-12

案件名称

(2017)湘1126刑初453号被告人何仁田、何鹏兵、刘顺田、罗国义妨害公务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宁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远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何仁田,何鹏兵,刘顺田,罗国义

案由

妨害公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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