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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1222执179号

裁判日期: 2017-08-07

公开日期: 2018-01-03

案件名称

许佰林与刘金凤离婚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兰西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兰西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许佰林,刘金凤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兰西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1222执179号申请执行人:许佰林,男,汉族,1989年4月12日出生,农民,住兰西县康荣乡荣富村大沟屯。被执行人:刘金凤,女,汉族,1989年9月12日出生,农民,住兰西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许佰林与被执行人刘金凤离婚纠纷执行一案,此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申请撤销对本案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对(2017)黑1222执179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王洪军审判员  吴晓军审判员  王明月二〇一七年八月七日书记员  陈赫楠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