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1222执179号
裁判日期: 2017-08-07
公开日期: 2018-01-03
案件名称
许佰林与刘金凤离婚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兰西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兰西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许佰林,刘金凤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兰西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1222执179号申请执行人:许佰林,男,汉族,1989年4月12日出生,农民,住兰西县康荣乡荣富村大沟屯。被执行人:刘金凤,女,汉族,1989年9月12日出生,农民,住兰西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许佰林与被执行人刘金凤离婚纠纷执行一案,此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申请撤销对本案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对(2017)黑1222执179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王洪军审判员 吴晓军审判员 王明月二〇一七年八月七日书记员 陈赫楠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