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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赣0425执保38号

裁判日期: 2017-08-07

公开日期: 2017-10-13

案件名称

饶贤平、饶贤霞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永修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永修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饶贤平,饶贤霞,饶贤桃,饶贤访,刘红强,冯亚飞,邢台瑞程货物运输有限公司,邢台诚信经贸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

全文

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赣0425执保38号申请人:饶贤平,男,1973年10月24日出生,汉族,家住江西省永修县湖东新区。申请人:饶贤霞,女,1976年10月27日出生,汉族,家住江西省永修县。申请人:饶贤桃,女,1980年4月4日出生,汉族,家住江西省永修县。申请人:饶贤访,男,1985年4月5日出生,汉族,家住江西省永修县。被申请人:刘红强,男,1981年2月7日出生,汉族,家住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县。被申请人:冯亚飞,男,1990年6月8日出生,汉族,家住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县。被申请人:邢台瑞程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公司地址:河北省邢台市经济开发区王快卫生院西临。法定代表人:李胜红。组织机构代码:34770069-8。被申请人:邢台诚信经贸有限公司公司地址:河北省邢台市经济开发区好望角国际物流国E区。法定代表人:李雪芬。组织机构代码:732893692。申请人饶贤平、饶贤霞、饶贤桃、饶贤访于2017年8月4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所有的车牌号为冀E×××××重型半挂牵引汽车及冀E×××××重型普通半挂车进行扣押,或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价值271277元的其他财产。申请人提供中国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诉讼保全责任保险保单保函作为担保。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饶贤平、饶贤霞、饶贤桃、饶贤访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扣押被申请人所有的车牌号为冀E×××××重型半挂牵引汽车及冀E×××××重型普通半挂车,或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价值271277元的其他财产。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申请人在本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审判员  詹恒和二〇一七年八月七日书记员  周 魏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