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赣0121执保124号

裁判日期: 2017-08-07

公开日期: 2017-08-10

案件名称

张建军申请江西省梅道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

法院

南昌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昌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南昌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果 通 知 书(2017)赣0121执保124号我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张建军申请江西省梅道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南昌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赣0121民初1588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6月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现将执行结果通知如下:2017年7月3日,查封江西省梅道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锦绣天地第B栋19层B1908室、B1909室、B1910室、B1914室、B1916室、B1917室、B1918室、B1921室、B1922室、B1924室、B1925室(共11套);2017年8月2日,查封刘艳娜的南昌市湾里区招贤路266号竹林花园4栋店面144室、5栋140室(第一层)(洪房权证湾里区字第××、40××02号)。二〇一七年八月七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