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皖1623执212号
裁判日期: 2017-08-07
公开日期: 2017-08-22
案件名称
潘涛、潘马氏与陆阿满、陆鹏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利辛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利辛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皖1623执212号本院在执行潘涛、潘马氏与陆阿满、陆鹏飞、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经查,陆鹏飞、陆阿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将陆鹏飞、陆阿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审判长 马 亮审判员 李学伟审判员 罗 凯二〇一七年八月七日书记员 宋任胜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