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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502执132号

裁判日期: 2017-08-07

公开日期: 2017-09-06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胡江洪与被执行人赵有湘、贺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裁定书

法院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邵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案 件 执 行 结 束 通 知 书(2017)湘0502执132号胡江洪、赵有湘、贺艳: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胡江洪与被执行人赵有湘、贺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实施了执行行为,被执行人已按法律文书的要求履行了义务,本案执行程序结束。特此通知。执行员  张强二〇一七年八月七日书记员  XX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