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502执132号
裁判日期: 2017-08-07
公开日期: 2017-09-06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胡江洪与被执行人赵有湘、贺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裁定书
法院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邵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案 件 执 行 结 束 通 知 书(2017)湘0502执132号胡江洪、赵有湘、贺艳: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胡江洪与被执行人赵有湘、贺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实施了执行行为,被执行人已按法律文书的要求履行了义务,本案执行程序结束。特此通知。执行员 张强二〇一七年八月七日书记员 XX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