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281执保84号
裁判日期: 2017-08-07
公开日期: 2017-09-15
案件名称
湖南洪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谭娟、陈华财产保全结案通知书
法院
洪江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洪江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281执保84号申请人湖南洪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谭娟、陈华财产保全一案,本院根据已经生效的(2017)湘1281民初772号民事裁定书,依法查询了被申请人谭娟、陈华的银行存款。经查,被申请人无银行存款可供保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本案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七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