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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281执保84号

裁判日期: 2017-08-07

公开日期: 2017-09-15

案件名称

湖南洪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谭娟、陈华财产保全结案通知书

法院

洪江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洪江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281执保84号申请人湖南洪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谭娟、陈华财产保全一案,本院根据已经生效的(2017)湘1281民初772号民事裁定书,依法查询了被申请人谭娟、陈华的银行存款。经查,被申请人无银行存款可供保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本案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七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