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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沪0112民初20000号

裁判日期: 2017-08-07

公开日期: 2018-05-31

案件名称

吕献平与王云科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上海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吕献平,王云科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沪0112民初20000号原告:吕献平,男,汉族,户籍地江西省上饶市,现住上海市闵行区。被告:王云科,男,汉族,住浙江省。原告吕献平与被告王云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 判 长  周皓媚人民陪审员  冷安宏人民陪审员  梅国蓉二〇一七年八月七日书 记 员  李春萍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