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沪0112民初20000号
裁判日期: 2017-08-07
公开日期: 2018-05-31
案件名称
吕献平与王云科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上海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吕献平,王云科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沪0112民初20000号原告:吕献平,男,汉族,户籍地江西省上饶市,现住上海市闵行区。被告:王云科,男,汉族,住浙江省。原告吕献平与被告王云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 判 长 周皓媚人民陪审员 冷安宏人民陪审员 梅国蓉二〇一七年八月七日书 记 员 李春萍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