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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皖1126刑初247号

裁判日期: 2017-08-07

公开日期: 2017-09-28

案件名称

唐忠跃赌博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凤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凤阳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唐忠跃

案由

赌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全文

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皖1126刑初247号公诉机关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唐忠跃,男,1991年10月16日出生于安徽省凤阳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安徽省凤阳县。因涉嫌犯赌博罪于2017年2月7日被凤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23日被凤阳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检察院以凤检刑诉(2017)24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唐忠跃犯赌博罪,于2017年7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17年8月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赵琪琪、被告人唐忠跃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10月份左右,唐某1(已判决)经唐某2(已判决)同意,在唐某2家仓库设立一赌博场所,提供赌具,招引、纠集多人以“牌九”、“斗牛”的方式进行赌博,并由唐某2、唐某1与被告人唐忠跃从中收取抽头钱。同年10月23日下午,凤阳县公安局依法对其赌场进行查获,当场查获参赌人员唐某3、唐某5、唐某4等8人(其余人员逃跑)、赌资人民币32251.6元及赌具。后经查证,李某1、沈某1、李某3等15人均在该赌场参与过赌博。2017年2月7日,被告人唐忠跃主动到凤阳县公安局投案。上述事实,被告人唐忠跃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受案登记表、户籍证明、凤阳县公安局官塘派出所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凤阳县公安局刘府责任区刑警队归案经过证明、扣押清单、凤阳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安徽省人民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本院(2016)皖1126刑初170号刑事判决书、证人唐某1、唐某2、刘某1、刘某2、唐某3、唐某4、唐某5、张某、刘某3、李某1、沈某1、尹某1、李某2、李某3、唐某6、尹某2、唐某7、刘某4、朱某、李某4、刘某5、刘某6、沈某2、刘某7证言、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图、刑事摄影照片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唐忠跃明知他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并为他人抽头渔利,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被告人唐忠跃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唐忠跃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唐忠跃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可以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项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唐忠跃犯赌博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宣告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员  周洁二〇一七年八月七日代理书记员  杨婷附适用法律条款: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因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