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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0306执保189号之一

裁判日期: 2017-08-07

公开日期: 2017-08-22

案件名称

赵忠军、王琳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淄博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赵忠军,王琳,于蕾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

全文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鲁0306执保189号之一申请人:赵忠军。被申请人:王琳。被申请人:于蕾。本院在执行申请人赵忠军与被申请人王琳、于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根据生效的(2017)鲁0306民初1637号民事裁定书,因未查询到足额财产,致使保全事项未能全部实施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申请执行人赵忠军申请的财产保全已经部分保全。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审 判 员 于海军二〇一七年八月七日法官助理 宁 学书 记 员 胡云霄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