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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鄂0902刑初211号

裁判日期: 2017-08-07

公开日期: 2017-09-19

案件名称

张小平开设赌场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孝感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小平

案由

开设赌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全文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鄂0902刑初211号公诉机关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张小平,男,1963年7月7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住孝感市高新区。2016年10月31日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7日经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同日被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区分局取保候审。2017年7月3日本院决定对其逮捕,次日由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区分局执行。现羁押于孝感市第一看守所。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检察院以孝南检刑诉(2017)17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小平犯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6月2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7年8月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世春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小平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10月以来,被告人张小平在孝感市宇济商贸城一出租屋内,用7台牌机和1台鱼机(10个台位)供人赌博,从中牟利。2016年10月13日,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对被告人张小平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抓获参赌人员十余人。2016年10月31日,被告人张小平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上述事实被告人张小平在庭审中亦无异议,并有经当庭举证、质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1.赌博机(牌机、鱼机)照片等物证;2.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区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马冬华提供的2016年10月13日赌博机盈利的流水清单二张、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区分局检查笔录、证据保全清单、被告人张小平的户籍证明等书证;3.马某华、李某、黄某1、黄某2、唐某、秦某、黄某3、周某、张某1、雷某、徐某、杨某、张某2、左某、魏某、陈某、曾某等证人的证言;4.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区分局电子游戏设施设备认定意见书;5.辨认笔录;6.被告人张小平的供述和辩解。足以认定。本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第二条关于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的定罪处罚标准第一款规定“设置赌博机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罪定罪处罚:(一)“设置赌博机10台以上的…”第三款规定“可同时供多人使用的赌博机,台数按照能够独立供一人进行赌博活动的操作基本单元的数量认定。”综上,被告人张小平以营利为目的,利用电子游戏机开设赌场,其行为符合上述规定,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小平犯开设赌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其要求对被告人张小平以开设赌场罪定罪处罚的意见予以采纳。庭审中,被告人张小平自愿认罪,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酌定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小平有自首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张小平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7月4日起至2017年9月25日止,已扣减前期羁押时间8天,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陈 卓人民陪审员  刘玉兰人民陪审员  程 思二〇一七年八月七日书 记 员  董珅旖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二、关于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的定罪处罚标准设置赌博机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罪定罪处罚:(一)设置赌博机10台以上的;(二)设置赌博机2台以上,容留未成年人赌博的;(三)在中小学附近设置赌博机2台以上的;(四)违法所得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五)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六)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七)因设置赌博机被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再设置赌博机5台以上的;(八)因赌博、开设赌场犯罪被刑事处罚后,五年内再设置赌博机5台以上的;(九)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可同时供多人使用的赌博机,台数按照能够独立供一人进行赌博活动的操作基本单元的数量认定。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