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684执3083号
裁判日期: 2017-08-07
公开日期: 2017-10-12
案件名称
陈海春3083民间借贷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684执3083号申请执行人:陈海春被执行人:汤进杰、汤玉霞关于陈海春与汤进杰、汤玉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23500.00元,执行费为人民币253.00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汤进杰已履行了人民币20000元,对余款申请人陈海春自愿表示全部放弃。至此,本院执行的(2017)苏0684民初2921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执结。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七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