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皖1623执207号
裁判日期: 2017-08-07
公开日期: 2017-08-22
案件名称
徐国显与高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利辛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利辛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皖1623执207号本院在执行徐国显与高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经查,高成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将高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审判长 马 亮审判员 李学伟审判员 罗 凯二〇一七年八月七日书记员 宋任胜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