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0684执443号之一
裁判日期: 2017-08-07
公开日期: 2018-06-24
案件名称
本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蓬莱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蓬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蓬莱市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鲁0684执443号之一本院在执行文欣与山东泰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并认定,山东泰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山东泰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八月七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