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鲁1311执2044号
裁判日期: 2017-08-07
公开日期: 2017-08-08
案件名称
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沂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鲁1311执2044号本院在执行唐山冶金矿山机械厂与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其他规避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3)项规定,决定如下:将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期限24个月。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二〇一七年八月七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