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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鄂0104刑初352号

裁判日期: 2017-08-07

公开日期: 2017-08-17

案件名称

刘辉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辉

案由

诈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鄂0104刑初352号公诉机关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刘辉,男,1990年12月8日出生于湖北省安陆市,汉族,初中文化,无职业,户籍地湖北省安陆市。2010年6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2012年6月14日刑满释放。因涉嫌诈骗于2017年1月1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2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武汉市硚口区看守所。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检察院以硚检公诉刑诉[2017]48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辉犯诈骗罪,于2017年5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童德军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刘辉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2月10日下午4时许,被告人刘辉以帮助被害人黄某1出售旧机动车,购买新机动车为由,在本市硚口区汉西二手车市场将被害人黄某1的一辆本田飞度小轿车以人民币44000元予以变卖后携款潜逃。经鉴定,本田飞度小轿车价值人民币54000余元。后被告人刘辉向公安机关投案,赃款未追回。针对上述指控的事实,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交了被害人黄某1的陈述、证人王某1、王某1某、董某1、熊某1、黄某1某的证言、委某、买某、银行明细清单、估价鉴定书、身份材料、公安机关的抓获经过以及被告人刘辉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和辩解等证据材料。据此,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辉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认定被告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提请依法判处。被告人刘辉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诈骗罪的事实及罪名,虽当庭供述有过反复,但最后能够自愿认罪,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辉以之前跟被害人黄某2姐姐王某2使用黄某2所有的一辆车牌号为鄂A×××××飞度牌小轿车时因其过错造成交通事故,车辆受损,同意卖掉受损车辆,补贴差价买新车归还被害人黄某2为由,于2015年2月10日16时许,以帮助被害人黄某2出售该受损车辆,并说服被害人黄某2不计较卖车价格,反正补贴差价购买新车的方式,在本市硚口区汉西二手车市场将该车以人民币44000元予以变卖后携款潜逃。经鉴定,该飞度牌小轿车价值人民币54000余元。2017年1月17日,被告人刘辉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赃物赃款均未追回。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审核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1、被害人黄某2的报案及陈述:证实2015年1月19日,刘辉和其姐姐王某2一起开其车(车牌号为鄂A×××××的蓝色广本飞度小轿车)出去办事,王某2开车,途中刘辉突然拨动车辆排档杆,导致出了车祸,车辆受损。事发后,刘辉跟王某2说让把车子卖给其朋友,他补差价再去买辆新车。同年2月10日,刘辉带了自称姓董的他的朋友来买车,其同意了。刘辉说车辆过户要先处理违章,刘辉就和那个姓董的人帮其请了个“兔子”(指帮助办理手续的人),其不懂就只跟着签字照相。之后刘辉和姓董的人就开其车子把其等送到4S店让看新车,他们说一会就来就把车开走了。之后其等一下午都联系不上刘辉。第二天下午,其朋友告诉其说其车子在汉西二手车市场,其等赶到找到其车子,通过询问买车子的人,他说是刘辉卖给他的,刘辉当时自称是车主女朋友,要他将购车款转到刘辉账号上,于是他就将44000元转到刘辉账户上了。2、证人王某2的证言:证实黄某2是其弟媳妇,刘辉是2014年1月通过物业公司电话联系并认识其的。2015年1月19日下午,因为刘辉知道其公司需新购一批用品的消息后介绍其去孝感找他熟人买热水器,其就开黄某2的车子(车牌号为鄂A×××××的蓝色本田飞度小轿车)和刘辉一起去了孝感。到孝感后刘辉又说没找到那个熟人,晚饭时他说和他一个干爹一起吃个饭后回汉口。等刘辉吃完饭回车上就自称他自己喝多了。其没在意开车往汉口赶,车子行走过程中,刘辉突然将排档杆挂到了停车档,导致车子撞到路边隔离带,车子水箱等物件全部坏了。车子经报警送去维修,期间其老公还联系了刘辉,说好维修费一人一半。车子修好提车后其等觉得车况不是蛮好,其电话联系刘辉说车况不好想把车子卖了再买一辆车子,差价说好和刘辉一人负担一半。刘辉说他有个姓董的朋友想买这个车。2015年2月10日,刘辉带着董姓男子跟其、黄某2见面谈好买车事宜,刘辉说车子过户要先处理违章,这样黄某2、黄某2老公和董姓男子一起去汉西二手车市场一个2楼办公室办理消分。之后其等人再次碰面后,经商量让刘辉把卖旧车的钱和分担的2万块钱维修费转到黄某2账上,第二天过户,车子在刘辉等人手上,刘辉答应了。然后其等开车去后湖广汽的一家4S店看新车。到了4S店后,刘辉说其工地有事要去处理,急着走,处理完再来。其让他把卖旧车和分担的2万块钱维修费转了再走,刘辉说用手机转,这样他和董姓男子把黄某2车子开走了。之后其等一直在4S店等,中间还电话联系刘辉,一直等了几个小时不见刘辉他们转来,也未收到转账的款项,然后电话不接,信息不回。接着其就报警了。3、证人王某3的证言:证实王某2是其姐姐,黄某2是其老婆。2015年1月19日,其姐姐王某2开着其的车子(车牌号为鄂A×××××蓝色广本飞度轿车)和刘辉从孝感回武汉的过程中,刘辉喝过酒坐在副驾驶室里,王某2在开车的过程中,刘辉用手故意搬动排档杆,使车撞到了路边的隔离带上,车子水箱和引擎盖全部撞坏了。虽然车子后来修好了,但性能明显不如从前,刘辉答应卖掉旧车买新车,差价他贴上。2月初,其等到竹叶山二手车市场打听,其车的基本价格是值5.5万元,但刘辉说有人出5.8万元想买这个车子,所以2月10日其等见刘辉就想以5.8万元将这辆车卖掉。当天和刘辉一起来的有一个董姓男子,说是来买车的,还有一个开红色奥迪的男子。到了汉西二手车市场后,董姓男子说找人先帮其消分并找其要走了车子的全部资料,在汉西二手车市场办公楼里其和老婆黄某2分别交钱、签字、照相什么的,完了之后董姓男子要走了其身上仅有的一把车钥匙。当天12时30分左右,其和刘辉、王某2、黄某2、董姓男子一起5人又上了其的车子,王某2说去后湖广本4S店买新车。去4S店路上刘辉拿着他的手机对车上人说他的工地出了点事要急着赶回去处理,王某2听到后要刘辉把将要卖旧车的5.8万元先给其等,让先买新车。刘辉说手里没现金,钱在工行卡里,附近没有工行不好取钱,一会转账给其。到4S店后,其和黄某2、王某2先后进了4S店内,刘辉和董姓男子站在车边没有进店。后来刘辉和董姓男子开着其的车子走了,何时走的其不知道。其、黄某2和王某2一直在4S店内等,等着刘辉转账提车,王某2打电话和发信息给刘辉,刘辉先说在银行办理,后说转了,到下午15点左右王某2就联系不上刘辉了。第二天早上7点半左右,其等在汉西二手车市场看到了其的车子,停在一个叫熊某2的老板租的一个车位上。其等报了警,警察过来后,熊某2说刘辉跟他说其等同意把卖车钱转到刘辉账上的,他还带着黄某2、王某2去银行把转账刘辉的账单打印出来给了其等。经过问熊某2,其等才知道刘辉和董姓男子在2月10日的时候借消分蒙骗其等办理了车辆的过户手续。4、证人董某2的证言:证实其在安陆和一个叫刘思维的人一起做二手车交易的生意。2015年1月下旬刘辉通过广告上的电话和其联系说他女朋友的一辆广本飞度的车子要卖掉,就这样其和刘辉认识了。刘辉当时跟其谈的车价说好了是4.95万元,最后合同上写的是4.4万元,车主当时不同意,刘辉跟车主说,不管车子卖多少钱,他都跟车主买辆新车,差价他认,极力促成车主4.4万卖车。当时在汉西二手车市场里是其带着车主黄某2在一个专门办理买卖过户交易公司办理的,车子卖了4.95万元,事先说好给其和刘思维的信息费一人500元,但后来其知道还有5000元给了刘思维。刘辉说他是车主姐姐的男朋友,所有卖车的4.4万元就转账给了刘辉。交易完成后,其和刘辉、车主等四个人一起去了兴业路的本田4S店,听说是已经看好了新车,等着刘辉去买新车还给车主的。到了4S店之后,刘辉接了好几个电话,好像很急,然后他就跟车主他们说他有急事要走,一会将购车款打给车主,然后刘辉就跟其一起开着车主的旧车回汉西二手车市场了,到了之后其让刘辉去查下帐,查到帐之后就分开了。后来有一天车主打其电话说刘辉没有将钱打给他们,其联系刘辉让他把钱还给别人,但被刘辉忽悠了,之后就再没联系了。5、证人熊某2的证言:证实其在汉西二手车市场从事二手车回收交易生意。其认识小董(指董某2),以前和他有过业务往来,刘辉其不认识。刘辉准备把车子卖到安陆的,因为是武汉牌照,在安陆不好卖,小董就给带到武汉来了。2015年2月10日,小董带着刘辉等四个人来卖车,车价是其和小董谈的49500元,小董和刘辉谈了价格是44000元,小董赚了其中的5500元差价作为信息费。车子过户手续当天就办了,车主黄某2签字了的,但车主好像不大管车子卖多少钱,因为她好像说车子不管卖多少钱,只要刘辉赔个新车就行,刘辉也是这样说的。其将44000元的车款打到刘辉账上,因为刘辉说钱打给他后,他去贴差价钱给车主买一个新车子去,另外5500元打到小董给的一个户主叫刘思维的账号上,这是事先谈好的信息费。第二天车主找到其店里来了,说昨天去4S店后,刘辉找理由跑了,钱也没给他们。6、证人黄某3的证言:证实其在银鑫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工作。2015年2月份左右,当时公司安排其为一辆飞度的二手车交易做审核,其见到了买卖双方,然后其带着他们一起去交易大厅照相,签字。其公司审核是免费的,但二手车过户要收450元费用。7、价格认定结论书:证实经武汉市硚口区物价局成本监审价格认定分局鉴定,被害人黄某2所有的后被骗予以变卖的车牌号为鄂A×××××飞度牌小型轿车价值为人民币54536元。8、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证实被害人黄某22014年3月28日购买后被骗予以变卖的飞度牌小轿车花费人民币81800元。9、二手车交易资料:证实被害人黄某2所有的车牌号为鄂A×××××飞度牌小型轿车卖予熊某2的事实。10、证明:证实被害人黄某2所有的车牌号为鄂A×××××飞度牌小型轿车于2015年2月5日经维修出厂的事实。11、账户交易明细、网上转账电子回执:证实2015年2月10日被告人刘辉收到变卖被害人黄某2所属车辆的款项人民币44000元的事实。12、湖北省安陆市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罪犯档案资料:证实被告人刘辉于2010年6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2012年6月14日刑满释放。13、身份材料:证实被告人刘辉身份情况。14、公安机关出具的抓获经过、关于刘辉到案的证明材料、破案经过证明材料:证实被告人刘辉的归案经过。15、被告人刘辉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和辩解,承认自己以承诺补贴买新车差价,卖了被害人黄某2的本田飞度牌小轿车,取得了卖车款人民币44000元,既未退还该款亦未按约定补差价买新车,否认自己犯诈骗罪,辩解所得上述款项用于其承包的某工程,系无钱退还或补差价买车才逃避,后曾多次联系王某2退款,但王某2一直不要,现又无钱可退,但上述辩解无任何证据证实,亦未提供线索查证。上述证据,经庭审举证、质证,查明属实,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被告人刘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达人民币5.4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巨大。被告人刘辉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具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被告人刘辉在公安机关网上追逃期间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投案,至本院审理期间能够自愿认罪,可认定为自首,又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被告人刘辉诈骗赃款未追回,应依法予以继续追缴。公诉机关对被告人刘辉犯诈骗罪的指控成立。根据本案被告人刘辉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刘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1月18日起至2020年12月17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二、赃款人民币五万四千元继续予以追缴。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沈信旺人民陪审员  李建平人民陪审员  唐望东二〇一七年八月七日书 记 员  高 璇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