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川3323执62号
裁判日期: 2017-08-07
公开日期: 2017-09-28
案件名称
罗德玉与罗强婚姻家庭纠纷一审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丹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丹巴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丹巴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川3323执62号罗德玉、罗强:关于罗德玉申请执行(2013)民初字第11号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申请人罗德玉于2017年7月4日向我院申请执行。本院立案后,被执行人罗强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4项规定,通知如下:(2017)川3323执62号罗德玉与罗强婚姻家庭纠纷一案,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丹巴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八月七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