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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3323执62号

裁判日期: 2017-08-07

公开日期: 2017-09-28

案件名称

罗德玉与罗强婚姻家庭纠纷一审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丹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丹巴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丹巴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川3323执62号罗德玉、罗强:关于罗德玉申请执行(2013)民初字第11号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申请人罗德玉于2017年7月4日向我院申请执行。本院立案后,被执行人罗强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4项规定,通知如下:(2017)川3323执62号罗德玉与罗强婚姻家庭纠纷一案,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丹巴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八月七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