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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230民初99号

裁判日期: 2017-08-06

公开日期: 2017-09-05

案件名称

杨思云与邵阳市东风房地产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通道侗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杨思云,邵阳市东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

全文

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湘1230民初99号原告:杨思云,女,1978年6月7日出生,侗族,公务员,住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被告:邵阳市东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邵阳市轻纺市场C栋8单元402号。法定代表人:刘安义,系该公司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尹涌江,湖南省通道县诚信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原告杨思云与被告邵阳市东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阳房地产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3月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17年7月1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杨思云、被告邵阳房地产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尹涌江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杨思云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邵阳房地产公司支付原告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2月12日的违约金9115.86元;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事实与理由:原被告于2014年12月28日签订(2015)通房商交字第(021)号《通道侗族自治县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被告将锦绣新城某号房,面积101.19平方米,以223428元的价格卖给原告,被告应当在2015年12月31日前将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交付给原告使用,被告于2016年6月寄送交房通知给原告,收到通知后原告便到售楼部询问房屋是否已具备各项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售楼部工作人员告知目前均不能提供,原告便没有收房。2017年2月12日,原告到锦绣新城售楼部办理收房手续,向被告索取关于该商品房的验收合格证明材料,被告告知原告售楼部暂时还不能提供该商品房验收合格的任何证明材料。原告在没有获取任何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情况,签收了房子。按合同约定,被告逾期交房超过30日的,原告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被告支付自逾期之日的第二天起按原告已交房款的万分之一每日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的违约金。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付了全部房款,被告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被告邵阳房地产公司辩称:1、被告部分商品房延期交房是因为在建设中遇到不可抗力的灾害性天气:2013年,下雨十天以上有2期,该年度共下雨100天,2014年,下雨十天以上有4期,该年度下雨达210天,2015年,下雨十天以上有4期,该年度下雨达230天,导致被告停工时间长、延期竣工。应该免除被告延期交房的责任。被告于2016年6月17日通知原告到被告处接收房屋,依双方合同11条规定,被告已履行交房义务,原告不按通知时间接收房屋造成的更多延期责任应由原告自负。被告针对建设中遇到灾害性天气出现难以遇见、难以预料的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延期交房的情况,实行每延期一个月、业主可免交一个月物业费的补偿方案,并已落实。这一补偿做法已得到已接房、已进住业主的认可接收。原告已免交8个月物业费(566元),早已证明原告认同延期交房的客观责任不在被告。原告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以下两份证据: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复印件2份,经与原件核对无异,拟证明原告已付清房款;通道侗族自治县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经与原件核对无异,拟证明被告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房,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庭审中,被告对上述证据没有异议。被告围绕其辩称提交了以下两份(组)证据:《关于延期交房补偿物业费方案》1份、怀化市爱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专用收据及说明复印件1份,经与原件核对无异,拟证明怀化爱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已对部分延期交房业主实行每延期一月免交一月物业费的补偿方案、已免原告2017年8月12日至2018年4月12日8个月共566元的事实;交房通知书复印件1份、EMS快递单复印件1份、锦绣新城收房单复印件1份,拟证明被告于2016年6月17日通知原告收房,但原告于2017年2月12日收房的事实。庭审中,原告对第1组证据的质证意见为:对该组证据的真实性有异议,同时该组证据与本案并无关联性。对第2组证据没有异议。本院认为,原告当庭所举的2份(组)证据,证据的形式、来源符合法律规定,内容真实,能够证明原告证明的举证事实,且该事实与本案相关联,本院对原告提交的2份(组)证据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被告当庭所举的第1组书证,能够证实被告作出了关于延期交房补偿物业费的方案,对该组证据的证明效力本院予以认定,但是补偿物业费的方案系被告单方面作出,与本案并不具有关联性。被告当庭所举的第2组证据,证据的形式、来源符合法律规定,内容真实,能够证明原告证明的举证事实,且该事实与本案相关联,本院对被告提交的该组证据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2014年12月28日,原告杨思云与被告邵阳房地产公司签订了(2015)通房商交字第(021)号《通道侗族自治县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原告购买由被告开发的坐落于通道侗族自治县锦绣新城小区内的某号商品房(建筑面积101.19平方米,房价款按2208元每平方米计算,总计人民币223428元)一套。合同第八条载明,出卖人应当在2015年12月31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1种(即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如被告逾期交房,逾期不超过30日的,从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已交房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一计算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2%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从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原告以向通道侗族自治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的方式履行了全部付款义务。2016年6月17日,被告通知原告办理诉争房屋交付手续,原告以被告未提供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为由拒绝办理交房手续。2017年2月12日,被告办理交房手续。另查明,锦绣新城小区二期工程至今未验收合格(原告购买的商品房属于锦绣新城二期工程)。本院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原告杨思云与被告邵阳房地产公司之间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应属有效合同。原、被告均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原、被告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中约定的商品房交付条件为“经验收合格”。《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原、被告诉争的商品房未经验收合格,显然不具备交房条件,构成违约。《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已明确约定了逾期交房的违约金计算方式,故原告要求被告按已付购房款的每日万分之一支付自2016年1月1日起计算至2017年2月12日共计408天的违约金的请求于法有据,予以支持。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判决如下:限被告邵阳市东风房地产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杨思云支付违约金9115.86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邵阳市东风房地产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魏维志审 判 员  杨 蓉人民陪审员  蒋思芳二〇一七年八月六日书 记 员  张 勇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三十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