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1622刑初305号
裁判日期: 2017-08-06
公开日期: 2017-09-04
案件名称
马铁厂抢劫、盗窃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西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华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马铁厂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九条,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全文
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豫1622刑初305号公诉机关西华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马铁厂,男,1976年11月10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户籍所在地河南省项城市,住,农民。因犯盗窃罪,于2013年7月3日被安庆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因涉嫌抢劫罪,经西华县公安局决定,于2017年2月14日被西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抢劫罪,于2017年3月22日经西华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由西华县公安局执行逮捕。西华县人民检察院以西检公诉刑诉(2017)13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马铁厂犯抢劫罪、盗窃罪,于2017年7月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西华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陈卫敏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马铁厂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西华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一)、抢劫罪。2017年2月14日上午11点左右,被告人马铁厂窜至西华县城关镇奉母路上的“蒙多网咖”网吧门口,将被害人赵某2的两轮电动车偷走,后即被被害人赵某2发现并追赶。被告人马铁厂将所盗车辆推到奉母路西段一电车维修点欲换车锁时,发现失主追赶,便想逃窜。后被赵某2拦住追问,被告人马铁厂为抗拒抓捕,掏出随身携带的甩棍,猛击被害人赵某2,导致赵某2头部、脸部、手部等多处受伤。经鉴定,涉案电动车价值为1500元,被害人赵某2的伤情为轻微伤。(二)、盗窃罪。2016年8月1日上午,被告人马铁厂窜至西华县城关镇女娲广场附近,将被害人李某的聚兴牌红色踏板两轮电动车偷走,经鉴定,该被盗电动车价值1735元。公诉机关向本院提交了相关证据,认为被告人马铁厂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盗窃罪,提请依法惩处。被告人马铁厂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事实均无异议。请求从轻处罚。经审理查明:(一)、抢劫罪:2017年2月14日上午11点左右,被告人马铁厂窜至西华县城关镇奉母路上的“蒙多网咖”网吧门口,将被害人赵某2的两轮电动车偷走,后即被被害人赵某2发现并追赶。被告人马铁厂将所盗车辆推到奉母路西段一电车维修点欲换车锁时,发现失主追赶,便想逃窜。后被赵某2拦住追问,被告人马铁厂为抗拒抓捕,掏出随身携带的甩棍,猛击被害人赵某2,导致赵某2头部、脸部、手部等多处受伤。经鉴定,涉案电动车价值为1500元,被害人赵某2的伤情为轻微伤。上述事实,被告人马铁厂在庭审中亦无异议,且有被害人赵某2的陈述,证人杜某、赵某1、王某证言,西华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西华县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结论书,西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情况说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二)、盗窃罪。2016年8月1日上午,被告人马铁厂窜至西华县城关镇女娲广场附近,将被害人李某的聚兴牌红色踏板两轮电动车偷走,经鉴定,该被盗电动车价值1735元。上述事实,被告人马铁厂在庭审中亦无异议,且有被害人李某陈述,证人邓某,时文涛等人证言,西华县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结论书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案另有综合证据:1、被告人马铁厂户籍证明及前科证明。2、西华县公安局抓获经过。3、2013年10月2日安庆市公安局看守所刑满释放证明书。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能互相印证审理查明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被告人马铁厂实施盗窃后,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致被害人赵某2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马铁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被告人马铁厂有犯罪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其认罪服法,有从轻处罚情节。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九条、第六十九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马铁厂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合并刑期有期徒刑四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2月14日起至2021年8月13日止)。责令被告人马铁厂退赔被害人李艳军被盗电动车价值款1735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长 李水成审判员 王俊武审判员 李相君二〇一七年八月六日书记员 高雷辉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