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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鄂0902执1304号

裁判日期: 2017-08-05

公开日期: 2017-09-19

案件名称

连国强与肖玮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孝感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连国强,肖玮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鄂0902执1304号申请执行人连国强,男,1969年11月26日出生,汉族,湖北省孝感市人,住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被执行人肖玮,男,1991年5月25日出生,汉族,湖北省孝感市人,住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连国强与被执行人肖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院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鄂0902民初711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陈 智审判员 孙建新审判员 熊远福二〇一七年八月五日书记员 程国清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