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鄂0902执1304号
裁判日期: 2017-08-05
公开日期: 2017-09-19
案件名称
连国强与肖玮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孝感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连国强,肖玮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鄂0902执1304号申请执行人连国强,男,1969年11月26日出生,汉族,湖北省孝感市人,住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被执行人肖玮,男,1991年5月25日出生,汉族,湖北省孝感市人,住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连国强与被执行人肖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院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鄂0902民初711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陈 智审判员 孙建新审判员 熊远福二〇一七年八月五日书记员 程国清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