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0605执377号
裁判日期: 2017-08-05
公开日期: 2017-08-21
案件名称
时凤英与庄占花赡养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白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吉0605执377号申请执行人:时凤英被执行人:庄占花申请执行人时凤英与被执行人庄占花赡养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6)白山民一终字第8号民事判决书,现本案已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执行员 孙增年二〇一七年八月五日书记员 邱晓巍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