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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0605执377号

裁判日期: 2017-08-05

公开日期: 2017-08-21

案件名称

时凤英与庄占花赡养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白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吉0605执377号申请执行人:时凤英被执行人:庄占花申请执行人时凤英与被执行人庄占花赡养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6)白山民一终字第8号民事判决书,现本案已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执行员  孙增年二〇一七年八月五日书记员  邱晓巍 来自